根据您提供的有限事实,如果您拥有公司51%的股份,则您可能会控制董事会选举,进而控制高级职员的任命。如果您的“合伙人”是高级管理人员,那么他可能会被董事会解雇。但是,除非他或她与公司签订了某种限制性股票协议以终止未归属股份的权利,并且这些股份尚未归属,否则您将无法剥离其合伙人49%的股份。终止雇用可能是这里的唯一选择。
但是,如果这是一家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公司,那么您可能希望结束并解散该公司并重新开始。如果您正在考虑解雇合伙人,则可能需要重新考虑合伙关系,并在没有这个人的情况下重新开始。虽然只是一个想法。